乙炔法PVC產業的四大公司

  臺灣在用石化原料裂解生產乙烯之前,曾經用乙炔法生產石化業的中間產品氣乙烯單體,再利用中間產品氣乙烯單體聚合成聚氣乙烯(PVC)。乙炔法乃是用電石產生的乙烯氣+鹽電解後的氯氣加工成之鹽酸,結合而成之氣乙烯單體所製成的。臺灣自日本時代開始生產電石以及電解海水製造酸鹼,1950年代當石化產業興起之初,由臺灣塑膠公司從美國引進舊的乙炔法生產聚氣乙烯(PVC),在臺灣PVC通稱塑膠即是因此而來。臺塑成立約10年後政府開放設立新廠,華夏塑膠、國泰塑膠及義芳塑膠相繼完工生產,他們也是採用乙炔法。這是臺灣在中油建設一輕前生產聚氣乙烯(PVC)的歷史,原料供應臺灣的塑膠加工廠生產各種消費品,例如PVC管以質輕、耐酸及便宜等特點而取代鉛管,各種塑膠地板、地磚供應建築材料,軟質的塑膠皮可製成鞋、包、雨衣、玩具等各式各樣商品,迅速融入生活之中,也是1960年代臺灣重要外銷商品。

 

  由於乙炔法生產成本遠比使用石油原料還高,但是使用石油原料的氯氣法等生產規模極大,因而最終決定由四大公司與中油共同投資建設氯乙烯單體工廠臺灣氯乙烯公司,轉換到成本更低的技術。這樣的歷史過程決定了臺灣的石化工業是由中油負責上游,中油與民營資本共同生產中間產品,民營資本生產下游原料後再賣給眾多中小工廠,由眾多中小工廠加工成消費商品大量出口,由中油與大、中、小民營資本共同合作生產的獨特產業構造。

 

擷取自臺灣氯乙烯工業公司網站

 

※圖為臺灣氯乙烯工業公司林園總公司(來源:Google街景 https://ppt.cc/fEuedx)


出處:臺北市銀行,《臺灣區塑膠工業調查報告》,臺北:臺北市銀行,197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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