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碱業公司(1946~)

  戰後南日本化學工業、旭電化工業、鐘淵曹達工業被接收,1945年底就修復原來的南日本化學高雄工廠開始生產燒碱,是最早恢復生產的接收工廠,1946年改組為國省合營的臺灣碱業公司。中國的市場需求加速臺碱的修復工作,擴充第一廠的設備。日本時代的鐘淵臺南工廠則改組為第二廠,積極運回疏散到嘉義山中器材進行修復工作。

 

  臺碱的回顧具體描繪了戰後初期燒碱的供需,上海的市場需求是推動修復工作的重要動力,臺碱因而也成為被接收的日產中最早恢復生產的工廠,在技術的繼承上雖然有人才缺乏的困擾,也未產生實質困難。修復工廠時將各廠設備拆解重組的經驗透露出電解燒碱設備並不複雜,可隨意增減組合,這些條件構成了戰後民營燒碱小廠紛紛設立、投產的可能性。

 

  臺碱戰後初期的黃金時代在 1949年因國共戰事逆轉失去上海燒碱市場時結束,國民政府遷台後燒碱銷路僅剩臺灣島內市場,市場狹小消化數量有限,生產規模較大的公營工廠被迫縮小規模,同時進行裁員、遣散職員100名及工人470名。1950年因蔗渣紙漿及鋁的恢復生產,使得當年的銷路好轉,但由於臺碱所產銷的氯產品只有液氯、鹽酸、漂粉、氯酸鉀等用作工業原料的幾種基本產品,與日本時代相同,大部分氯氣僅能廢棄,造成嚴重浪費,生產成本也居高不下。為了替氯氣找銷路,臺碱工程師努力研究並多方收集資料後1953年7月提出年產PVC塑膠1200噸或700噸之製造計畫,呈由經濟路轉美援會貸款,12月行政院經濟安定委員會決議由民營廠商辦理,結果改由何義、王永慶主持興辦此項工業,氯氣銷路增加,但1960年代臺灣塑膠自行生產氯氣,臺碱的氯氣無法消化受到更大打擊,氯氣一直無法達到生產平衡影響公司營運甚鉅,且同時政府又核准民營碱廠設立,經營更慘淡,最後在政策積極推動石化工業發展時與中油、臺塑、華夏、國泰、義芳等合組臺灣氯乙烯公司製造氯乙烯供應四家塑膠公司,才得以出現轉機。

 

民國53年試製成功五氯酚鈉,為一種除草劑,其主要成分為五氯酚

 

※圖為臺灣碱業公司在民國53年試製成功五氯酚鈉,為一種除草劑,其主要成分為五氯酚。(來源:中石化(台鹼)安順廠整製廠址)


出處:

1. 經濟部國營事業委員會編,《廿五年來之經濟部所屬國營事業》,臺北:經濟部國營事業委員會,1971年5月。

2. 朱江淮、盧煙地,〈臺灣之電力與工業〉,《臺灣銀行季刊》,1952年6月。

3. 陳慈玉,〈近代臺灣的鹽業與碱業:技術移轉與產業轉型的─個案〉,《新亞學報》,2006年1月,頁241-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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