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史

  臺灣四週環海,豐富的海水資源利於製鹽、碱氯工業的發展。臺灣相傳自明鄭時代開始煮海水為鹽,但以鹽為原料發展碱氯工業,是第二次世界大戰中由日本軍方協助日本資本家在臺灣設廠。當時計有南日本化學工業、鐘淵曹達工業、旭電化工業等三大工廠,採用技術較簡單的海水電解法製造碱。

 

  戰後三大製碱工廠被接收,1946年改組為國省合營的臺灣碱業公司。因為碱為漂白用之基礎工業藥品,中國的上海市場有龐大需求,市場需求是推動修復戰爭時受損工廠的重要動力,臺碱成為被接收的日產中最早恢復生產的工廠。

 

  臺灣碱業公司修復工廠時將各廠設備拆解重組,這個經驗告訴我們電解燒碱設備並不複雜,可隨意增減組合,這個條件提供了戰後民營燒碱小廠紛紛設立、投產的可能性。1946年起在市場需求激勵下陸續建立小型民營酸碱工廠,例如謝明山博士在景美設立民生電化工業廠,新光理化工廠、陳芳燦學士設立義芳化工廠及位於雲林縣斗六的宏昌化學工廠,後兩者至今仍在營運。碱工廠出口上海之外也供應臺灣產業需求。1950年代隨著臺灣產業的進步純碱的需求增加,在美援資金支援下設立東碱股份有限公司。

 

  海水電解會同時產生碱與氯;碱與氯都加以利用是降低生產成本的重要關鍵,小型民營工廠投入許多人才與資金研發氯氣的利用,這是民營小廠可以和國營的臺灣碱業競爭的重要關鍵。而且因為氯是採用乙炔法製造PVC的重要原料之一,臺灣建立碱氯工業也提供了乙炔法PVC產業的有利條件。

 


出處:高淑媛著,《台灣化工史第一篇:台灣近代化學工業史(1860~1950)─技術與經驗的社會累積》,臺北市:臺灣化學工程學會,2012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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