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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學系學生修讀化工系雙主修規定課程表

 111學年度前(含)申請者未修滿課程表列專業必修學分33學分(含)以上及未辦理本系必修科目免修申請,修習本系選修課程不承認為雙主修學分,請特別注意。

 112學年度起(含)申請者未修滿課程表列專業必修學分31學分(含)以上及未辦理本系必修科目免修申請,修習本系選修課程不承認為雙主修學分,請特別注意。

 化工系必修科目免修申請 - 填寫申請單並檢附大學歷年成績單正本、課程綱要  申請單B-5-3 國立成功大學修讀化工系雙主修/輔系必修課程免修申請單

 雙主修學分檢查表*

 請於辦理畢業審核時填妥學分檢查表及畢審成績單正本至化工系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