碩士班修業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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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業年限-一至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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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學分-專業必選修科目至少 24 學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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碩士論文 6 學分(另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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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題討論四學期 0 學分-含專題討論一~專題討論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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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碩士學位考試
依本校課程規劃共同原則,自111學年度(含)起入學碩、博士班學生,畢業前應修研究生通識至少8小時(含學術倫理(至少6小時)、中英文寫作能力(至少1小時)、溝通表達能力(至少1小時)),上列課程納入本系研究生「專題討論」實施。
修業年限-一至四年
畢業學分-專業必選修科目至少 24 學分
碩士論文 6 學分(另計)
專題討論四學期 0 學分-含專題討論一~專題討論四
通過碩士學位考試
依本校課程規劃共同原則,自111學年度(含)起入學碩、博士班學生,畢業前應修研究生通識至少8小時(含學術倫理(至少6小時)、中英文寫作能力(至少1小時)、溝通表達能力(至少1小時)),上列課程納入本系研究生「專題討論」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