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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學系學生申請轉至化工系注意事項

  • 申請資格-含平轉、降轉
    • 須修畢下列科目
      • 微積分(一)(二)各3學分,每學期均須及格且學年平均成績75分以上。
      • 普通物理學(一)(二)各3學分,每學期均須及格且學年平均成績75分以上或普通化學(一)(二)各3學分,每學期均須及格且學年平均成績75分以上
    • 累計學業總平均:本地生75分以上;僑生65分以上。
  • 申請時程-依教務處註冊組轉系、輔系雙主修專區公告時程辦理並填寫申請轉入個人資料表並檢附歷年成績單於報名時一併繳交或上傳報名系統。 
  • 填寫化工系轉系網路報名表
  • 符合申請資格申請者,不代表通過轉系,須經本系審查委員會審查通過且經教務長核定後公告,方可轉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