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系上申請】112學年度國立成功大學培育優秀博士生獎學金 (2023.08.18截止)
112 學年度國立成功大學培育優秀博士生獎學金申請
即日起至 8 月 18 日截止
一、 獎勵對象:112 學年度入學就讀本校博士班之新生。(不含在職生、保留入學資格者、復學生與大陸地區、香港及澳門學生)。
※「新生」之定義:一般係指112學年度第1學期入學者。如於111學年度第2學期(即112年2月)提早入學者,於本年度9月仍視為博士生一年級,亦可申請本項 獎學金,惟申請時,須一併檢附本校歷年成績單。
二、 獎勵期間:博士班一年級至四年級。
三、 獎學金金額:受獎期間每名每月新臺幣四萬元整。
四、 獎學金申請人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一) 學業成績表現優異者:博士前一學位之修業期間,每學年學業成績平均 80 分以上或 每學年班或系排名為前 20%。
(二) 有特殊研究成就者:經本校指導教授認可於該領域有特殊成就,並檢附指導教授推薦信。
(三)申請文件:
- 申請表 (底下「附件一」檔案下載)
- 指導教授推薦信 (教授須親筆簽名)
- 歷年成績單 (博士前一學位)
- 學習計劃書 (2頁)
- 工作經驗證明文件 (e.g.,在職服務證明) [非必要]
- 學位證書 (學士&碩士,請附影本)
- 學術期刊論文之發表證明 (提供論文paper的第一頁即可)
- 學術會議論文之發表證明 (請附「會議議程」或「參與證書」二者擇一即可,國內、外學術會議皆可)
- 發明專利證書或其他獎學金/得獎榮譽之證明文件 (請注意!此項目加總的頁數最多10頁,如超過10頁可將2個檔案放置在同一頁呈現)
五、 本獎學金評選標準
(一) 曾參加全國性、國際級學術論文競賽獲獎。
(二) 曾發表國際性期刊論文、取得專利等學術研究成果展現。
(三) 其他有助於審查相關學術具體成果證明。(如專書、國際重要學術會議、論文或其它 證明表現優異相關文件)
六、 申請流程:
申請人請於 112 年 8 月 18 日 (星期 五 )前將所 (包含 有申請文件附件一的申請書、附件二的學術盤點表及相關審查文件) 的紙本 送至5F系辦賴小姐處 ,同時將所有申請文件電子檔(掃描並合併成一份PDF檔)上傳至 google表單 (https://reurl.cc/EXYpzR) 。
※ 詳情請參閱以下附件檔案 (備註:附件的學校公告僅供參考,實際行政作業請以本網頁系辦公告為主,謝謝)。
※ 如有問題請洽系辦公室賴小姐 (分機62611、email:z10209040@nck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