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時間:上學期-學位考試四週前提出,下學期-配合本系公告時程辦理,所有資料僅作為學位考試申請使用
請確定論文題目、委員名單、口試日期、時間、地點
論文題目有特殊字請下載安裝校內罕用字型
上網申請學位考試並列印學位考試申請書
依據校方國立成功大學研究生學位考試細則規定:碩士學位考試委員會置委員三人至五人,由該教學單位遴選除對碩士班研究生所提論文學科、創作、展演或技術報告有專門研究者外,並應具有下列資格之一者擔任考試委員,並簽請校長核聘,指導教授不得擔任召集人,下列(四)提聘資格認定標準,由各教學單位召開會議訂定之。
( 一 ) 現任或曾任教授、副教授、助理教授
( 二 ) 中央研究院院士、現任或曾任中央研究院研究員、副研究員、助研究員
( 三 ) 獲有博士學位,且在學術上著有成就者
( 四 ) 研究領域屬於稀少性或特殊性學科,且在學術或專業上著有成就者
須檢附
M-8-1 學位考試考試委員個人資料表
於申請時一併繳交。
103.01.23 102學年度第一學期第二次系務會議通過 具有博士學位並對碩士班研究生所提論文學科有專門研究者,皆可擔任該研究生的碩士學位考試委員,無需另行審查
網路申請中若查詢無聘請之委員姓名,請於校外委員資料建檔處建檔(通訊地址欄請填寫該委員之服務機關住址、郵遞區號、單位名稱)後再重新點選加入
網路申請資料送出後須再修改,請來電62605告知學號姓名才可修改
至成大論文原創性比對系統進行論文比對,列印論文比對結果報告(Turnitin
similarity report)送請指導教授簽名(原創性報告範例,學生請加註學號、指導教授請加註簽名日期)
M-20 成功大學化工系碩博士論文原創性比對規定
填寫google
form及上傳論文比對結果報告(指導教授及學生簽名非蓋章)PDF檔(檔名為
- 學號_T1,ex. N36051111_T1)。
繳交申請文件正本(共二份)-繳至93556室
論文比對結果報告(指導教授及學生簽名非蓋章)。
學位考試申請書(指導教授簽名(非蓋章),若有共同指導,皆須簽名)。
學位考試申請程序確認後欲更改任何項目(如論文題目、考試日期、考試委員等)請至學位考試異動申請作業並列印學位考試異動單由指導教授簽名後送至93556室確認後再進行後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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