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班畢業學分
18 學分(逕攻讀博士學位 42 學分)
專業選修科目至少 18 學分(逕攻讀博士學位 42 學分)
博士論文 12 學分(另計)
專題討論六學期 0 學分-含專題討論一~專題討論四及二學期專題討論
在學期間前三年內須通過資格考核
在修業年限內於國內外著名學術期刊發表論文
通過博士學位考試
博士班畢業規定
依本校課程規劃共同原則,自111學年度(含)起入學碩、博士班學生,畢業前應修研究生通識至少8小時,本系納入研究生「專題討論」實施。
學術倫理(至少6小時)
中英文寫作能力(至少1小時)
溝通表達能力(至少1小時)
博士班相關規定
110.06.24一百零九學年度第二學期第三次系務會議通過-取消博士班學生英語畢業門檻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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