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制
|
辦理流程
|
注意事項
|
辦理資格請詳閱 BM-3 國立成功大學化學工程學系辦理學生抵免學分辦法
化工系規定-申請抵免專業科目(含本系、外系課程)其名稱內容與本校開授課程之符合度,由申請抵免科目之授課老師判定,請檢附課程內容綱要及化工系抵免學分申請表自行送至授課老師核章。 辦理時間:須於新生入學當學期開始上課日(以行事曆為準)起一週內辦理完畢,請配合本系公告時間辦理。 |
辦理流程 依抵免科目採線上申請或線上及書面並行申請。 共同必修科目(普通物理學、普通物理實驗、普通化學、普通化學實驗、微積分、服務學習)、通識課程*、第二外語、體育、軍訓
專業科目(本系及外系必修、選修課程)程) 線上及書面並行申請
繳交申請書:依公告時間辦理,若未能於規定時間繳件,請參考自行辦理學分抵免注意事項辦理。 通識課程*-部分科目不承認為化工系畢業學分,請參閱化工系選課相關規定。 |
|
學士班新生、轉學生 |
辦理流程 依抵免科目採線上申請或線上及書面並行申請。 共同必修科目(普通物理學、普通物理實驗、普通化學、普通化學實驗、微積分)、通識課程*、第二外語、體育、軍訓
專業科目(本系及外系必修、選修課程)、服務學習 線上及書面並行申請
繳交申請書:依公告時間辦理,若未能於規定時間繳件,請參考自行辦理學分抵免注意事項辦理。 通識課程*-部分科目不承認為化工系畢業學分,請參閱化工系選課相關規定。 |
碩、博士班學生 |
辦理流程 化工系採線上及書面並行申請。 依據本系委員會決議:碩、博士班可抵免的課程,以本系近五年研究所開授的課程為準。(課程資料請參考本系碩博士班課程介紹) 專業科目(本系及外系必修、選修課程)
繳交申請書:依公告時間辦理,若未能於規定時間繳件,請參考自行辦理學分抵免注意事項辦理。 非本系畢業之外校及外系生須由原畢業學系證明畢業學分及核章,請持化工系研究生抵免學分申請單辦理。 |